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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月14日《檢察日報》第8版
絞盡腦汁將盜取的金元寶埋到自家羊圈里,可是不義之財終是難以守住。近日,內蒙古自治區鄂爾多斯市東勝區檢察院分別以涉嫌盜竊罪,掩飾、隱瞞犯罪所得罪依法批準逮捕犯罪嫌疑人呂某、趙某。10月30日,該案被移送至檢察機關審查起訴。
“如果工作干得好,我就用金子給你打個金手鐲!2022年,生活拮據且身負債務的呂某在張先生家當保姆,生活壓力讓她回想起雇主曾對她說過的這句話,于是對張先生家保險柜中的金條產生了貪念。張先生和妻子在同一小區有兩處住宅,呂某曾見過張先生另一處住宅里的保險柜,里面大小不同的包裝袋讓她“大開眼界”,這一次她打算伺機打開保險柜碰碰運氣。
呂某留心觀察,發現張先生每天10點起床,張太太每天7點至8點外出鍛煉,這中間有兩個小時的空當。2022年9月的一天早晨,呂某趁此時機,從張先生的衣物中拿到另一處住宅的房門鑰匙和保險柜鑰匙。呂某想起保險柜嵌在衣柜里,而衣柜也上了鎖,她憑著記憶又找到了衣柜鑰匙。
呂某順利打開了保險箱,從中拿走一根100克的金條。隨后,她將金條置換成各種首飾。
兩個月后,呂某又通過同樣的手法再次潛入該房屋,這一次她拿了2根300克的金條、1根500克的金條,還有1個500克的金元寶。這么多黃金放到哪兒呢?呂某通過出租車貨運將黃金送回自己的家鄉巴彥淖爾市,交給了丈夫趙某。當張先生打開保險柜時,發現黃金已不見蹤影。
在之后的四個月時間里,呂某和趙某在巴彥淖爾市將偷盜的部分黃金向多家金店出售,共獲利44.6萬余元,其中趙某協助呂某出售盜竊的黃金43.78萬元。
案發后,呂某、趙某如實供述了盜竊等事實。但承辦檢察官在審查中發現,呂某、趙某向某金店出售的黃金特征、數量與二人供述不符,仍有500克的金元寶不知去向,公安機關偵查時,夫妻二人始終堅稱把金元寶賣給了黃金收購商店。
鄂爾多斯市東勝區檢察院在作出批準逮捕決定后,積極引導偵查機關補充、完善證據。經查,呂某夫妻二人為了防止意外發生,將金元寶剪去邊角藏在玻璃罐頭瓶里,埋在了自家的羊圈中。